2000年9月6日,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代表中国政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《关于贩卖儿童、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》。    该议定书于2000年5月由第五十四届联合国大会通过,并向所有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缔约国及签署国开放签署。目前已有6个国家签署了该议定书,尚未有国家批准,因此该议定书尚未生效。中国是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缔约国。